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

美國特別股投資筆記(三)

看了前兩集, 似乎特別股的投資缺點大於優點, 加上台灣人投資美國股票, 股息會被預扣30%的稅, 如果沒有申請退稅, 報酬率將會大大降低

台灣與美國沒有租稅協定, 所以股息會被預扣30%的稅, 能否退稅眾說紛紜, 為了保險起見, 投資固定收益商品, 在不申請退稅的情形下, 不被預扣股息稅為前提, 因為, 股息是固定收益最主要的來源, 被預扣股息稅, 等於多冒了30%的風險, 並不划算

股息稅預扣低於30%可以有幾個例外
1. 在美國上市ADR
2. 債息
3. 部分的債券ETF
4. 設籍在非美國地區的特別股股息
5. 部分的特別股

去年中, 由於接觸了蔡賢龍醫師的blog, 發現了一個不需要課稅的特別股區塊, 稱為ETD(exchanged-traded-debts), 名稱很難理解, 我換一個方式解釋它的特性就很容易明白

1. ETD本質上是債券, 具有與債券持有人相同的權利, 債息不用課稅
2. ETD的交易/定價/贖回條件與方式, 跟特別股雷同, 差別在於ETD是債券, 多半會設有到期日, 但到期日距離發行日常常超過30年, 已經接近無到期日的永續債了
3. ETD除了部分是主順位債以外, 多數是次順位債, 屆時萬一公司破產清算, 比特別股好一些